关于我们

史蒂芬·伊莱亚斯来自于新泽西州的弗利后德。1980年他从马里兰大学获得会计学理科学士学位。随后1983年从北俄亥俄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从乔治城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后来伊莱亚斯先生在纽约市开始了他的律师生涯,分别给恩斯特和威尼(Ernst and Whinney)、赫兹公司与尼克松(The Hertz Corporation and Nixon)、哈格雷夫(Hargrave)、德文斯(Devons)和柯南道尔(Doyle)做过。1987年搬到佛罗里达州后,他成立了自己的史蒂芬·D.伊莱亚斯律师事务所。

伊莱亚斯先生在整个佛罗里达都是公认的经验丰富和受人尊敬的人身伤害方面的律师,而且史蒂芬·D.伊莱亚斯律师事务所只做人身伤害的案件。伊莱亚斯先生是布劳沃德司法协会和佛罗里达州司法协会的会员,持有纽约和佛罗里达州两个州的律师执照。伊莱亚斯先生有超过30年的从业经验,他的对个人的关注、敬业、诚实和对每个客户的尊重是他和其他律师不同的地方。

我们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加起来拥有超过70年的经验,会给您以应有的重视。我们以个性化服务而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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